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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蝉脱壳逃避责任拨开迷雾成功维权

发布时间:2016-03-14 点击数:2267 分享按钮

金蝉脱壳逃避责任拨开迷雾成功维权

江先生2010年11月到A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次年7月A公司安排他到B公司上班,继续从事同样的工作,同时也为C公司从事相同工作,C公司也曾用公司账户向江先生支付过工资。2013年10月B公司负责人口头通知江先生停止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并要求其办理工作交接。2013年11月江先生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A、B、C三公司连带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及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等。2014年2月劳动仲裁委员会并未支持江先生补偿双倍工资差额的请求仅裁决A公司支付江先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江先生对该仲裁不服,预起诉至法院。


法律援助律师重新替江先生列明诉讼请求,并根据诉讼请求收集、排列证据,决定以B公司为解除劳动关系和赔偿双倍工资的主体,A公司和C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最后法院判决江先生胜诉,获得各项赔偿共计52083。8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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